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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口岸6月30日起逐步恢復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


為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有關要求,保障合作區分線管理政策下免(保)稅貨物經橫琴口岸進入合作區,經粵澳相關部門協商,決定分階段有序恢復橫琴口岸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有關首階段安排如下:

一. 自2024年6月30日上午9時起,《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中批准可通行橫琴口岸的貨運車輛,恢復經橫琴口岸通關。

二. 現階段橫琴口岸僅恢復琴澳之間貨物通關,過境橫琴貨物(經橫琴直接往來內地與澳門的貨物)暫不能通關。

三. 供澳鮮活產品及其運輸車輛,供澳危化品及其運輸車輛通關安排維持不變。

四. 貨物經橫琴口岸進出口方面,應採用電子報關方式完成內地方報關,澳門方報關方式維持不變。

五. 橫琴口岸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時間為每日9:00至17:00(含週六、週日以及法定假日)。

六. 經橫琴口岸通行的貨車,長度超過16m,寬度超過2.5m,高度超過4.25m(從地面算起),以及需要在橫琴口岸貨車通行時間外通關的,需提前向合作區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粵澳兩地口岸相關查驗單位申請並預約通關(澳門方面可向澳門海關預約)。

敬請跨境貨運企業和司機支持配合,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遵守現場交通指引及有關安排。粵澳相關部門將結合實際需要,分階段逐步完善橫琴口岸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安排。

如對上述安排有任何疑問,可透過海關熱線84911631、89894317、傳真28371136或電郵info@customs.gov.mo向海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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