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接獲市民投訴,指本澳某綜合旅遊休閒企業的員工透露曾支付“介紹費”而獲聘管事員。經廉署調查,該企業管事部主管涉嫌向有意來澳工作的多名內地居民索賄以協助入職,涉案金額近19萬元人民幣。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管事部主管負責人員招聘等事宜,自去年起透過同居女友及另一名中間人不斷物色有意來澳工作的內地居民,以“不用面試”或“直接入職”作招徠,向每人收取15,000至25,000元人民幣“介紹費”,並運用權力協助至少9名內地居民成功入職。據廉署調查,絕大多數曾支付“介紹費”的內地求職者不用參加面試即獲聘,有人甚至不符合最低學歷要求及不識字,明顯違反該企業定下的入職條件及規定。
廉署調查期間,有人為隱瞞收取“介紹費”而消滅相關證據,並教唆其餘涉案人員隱瞞有關情況。
根據《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該管事部主管、同居女友及中間人涉嫌觸犯私營部門的受賄罪,其餘透過支付“介紹費”獲聘的9名內地居民則涉嫌觸犯私營部門的行賄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署指出,這已是近期揭發的第二宗涉及私營企業的賄賂案件,再度呼籲社會大眾廉潔守法,私營機構如發現有人員行賄索賄等不法行為立即向廉署舉報,共同維護澳門公平廉潔的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