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43/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符合法定要件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擁有人於2013年度獲發放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金額為澳門幣六千元。社會保障基金表示,將於六月內公佈撥款名單以及撥款工作的詳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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