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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遊行活動總結說明記者會


- 今年的五一遊行總參與人數約1,900人,一共有六個團體及兩名市民發起遊行活動,其中的1,700多名遊行人士陸續在五點前已抵達政府總部遞交請願信之後和平散去,他們有序地表達了他們的訴求,過程大致順利。 - 但是到了下午5時15分,當最後一批約130名遊行人士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時,其中約50人沒有如其他1,700多名示威者般走上行人道進入示威區,並且一直堅持拒絶按照警方的指示走上行人道進入警方預設的示威區,警方屢勸無效;有部分人士甚至坐在南灣湖景大馬路的行車道上,堵塞道路,令該道路交通癱瘓,為了示威人士的安全,警方不得不封閉南灣湖景大馬路,直至有關人士於下午6時15分散去後才得以解封。 - 警方當天對遊行示威的安排是一視同仁的,所有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的遊行人士都先被安排走上行人道,進入示威區內,然後派出適量代表有序前往政府總部遞信。事前警方評估,五一的遊行活動有兩千人參與,由於人數眾多,而南灣湖景大馬路的車輛流量大,為了遊行示威的順利進行,保障遊行人士的安全,更要考慮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利,所以警方安排所有的遊行人士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後需走上行人道並進入示威區內以表達訴求,而有關安排並無妨礙遊行人士行使其基本權利。 - 大家都知道五一黃金週有大量的旅客來澳門,據統計,今次三天黃金週經各出入境口岸出入境的人數達到一百一十多萬人次,比平日增加了百分之8.8,相信大家還記得,春節黃金週的時候,旅客逼滿新馬路,街道交通流量異常繁忙,所以這次五一黃金週的遊行活動,警方十分重視交通的安排,我們只安排一條行車道讓遊行隊伍使用,減少對交通的影響,盡量減少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響,所以警方安排所有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的遊行人士到達南灣湖景大馬路時必須走上人行道進入示威區內,其實警方這樣安排並無妨礙遊行人士表達訴求的基本權利。 - 警方早在4月18日下午三時,已經邀請了澳門青年動力的四名代表,在治安警察局內與本局兩名行動廳、一名情報廳、一名特警隊、一名交通廳及一名警務廳,一共六名警官進行會議,探討怎樣可以做得更好;來開會的團體代表只有4人,但警方派出6名警官參與會議,可見警方對於該次會議的重視程度。 - 在會上,警方向集會示威發起人講述其於法律上所具有之權利及應遵之義務,本局代表告知集會示威發起人本局制訂之遊行路線,包括起點、行進道路名稱、各轉折點及終點,當時警方交了一式兩份由本人簽署的批示,當中列明遊行路線︰黑沙環永寧廣場休憩區、看台街、市場街、永康街、黑沙環第五街、慕拉士大馬路(不超過5名代表往"澳門日報大樓"遞請願信)、俾利喇街(不超過5名代表往"澳廣視大樓"遞請願信)、美副將大馬路、鮑思高圓形地、士多紐拜斯大馬路(不超過5名代表往高士德大馬路"消費者委員會辦事處"遞請願信) (不超過5名代表往"交通廳"遞請願信)、東望洋街、水坑尾街(不超過5名代表往"公共行政大樓"遞請願信)、約翰四世大馬路(不超過5名代表往南灣大馬路"教育暨青年局"遞請願信)、蘇亞利斯博士大馬路、區華利前地、南灣湖景大馬路、南灣湖休憩區 (不超過5名代表往"政府總部"遞請願信)。 - 警方並且說明,當隊伍抵達南灣湖景大馬路後,必須走上行人道,發起人當時同意警方對這次遊行集會活動作出的路線安排,但是發起人書面聲明不會走行人路。 - 如果警方與發起人已經有了協定,容許他們走出馬路,發起人又何須聲明不會走行人路 - 換句話說,他們是在警方不同意他們走出馬路的情況下才聲明不會走行人路 - 當發起人提出他們不會走行人路後,交通廳代表當時即時否決,認為當遊行隊伍行至示威區前,行人路有足夠空間可以容納遊行隊伍繼續行進,警方亦不容許遊行人士佔用行車路,其後行動廳代表亦就此點重申,沿行人路行進是考慮到平衡各方面市民的利益,以及保障遊行人士及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故不容許遊行隊伍佔用車道行進。 - 所以警方並沒有違反任何協定(事實上根本從來沒有允許過使用南灣湖景大馬路的行車道),相反地,警方多次明確表示不同意遊行隊伍佔用行車道,而且他們早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已經清楚知道警方的安排,隊伍到達南灣湖景大馬路後必須走上行人道;而事後亦證明了行人道足夠容納1,700多名遊行人士先後行進。由於極小部份的幾十人不遵守警方的事先安排,強行佔用行車道而導致南灣湖景大馬路交通癱瘓了一小時,事後竟指責交通癱瘓是因為警方阻止遊行人士佔用行車道而引起的,明顯與事實不符,對於有人顛倒黑白,是非不分,混淆視聽的做法,警方表示極度遺憾。 - 這次會議的整個過程在徵得與會者的同意下進行了錄影作為記錄,在必要時警方會考慮將會議的錄影記錄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