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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益")日前向交通諮詢委員會介紹《特別的士優化服務計劃》,指出若全數100輛特別的士只可提供電話召喚服務,將影響公司經營及特別的士司機就業等,故提出先投入15輛純電召的士,其餘特別的士則以電召為最優先模式營運,按步就班推行計劃。委員認為,宏益的優化服務計劃缺乏誠意,未能符合公眾期望,認同政府應堅持特別的士必須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提供服務之立場。 交通事務局現正處理特別的士續約及經營條件問題,要求宏益必須回復特別的士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提供服務,並落實提升經營條件,增設無障礙的士及加強對舊區提供的士服務。倘若宏益未能符合政府提出之要求,於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屆滿後將不再延續有關准照。 宏益提引入純電召的士可加可減機制
交通諮詢委員會為瞭解相關工作的進展情況,日前邀請宏益列席會議,介紹《特別的士優化服務計劃》,並就宏益的經營交換意見。宏益代表在介紹優化服務計劃時指出,該公司現時於繁忙時段平均電話召喚數目介乎40至57個,召喚數目為總承載力的13至19%,非繁忙時段平均每小時的召喚任務為12至18個,只有總承載力的4至6%,若全數100輛特別的士只可提供電話召喚服務,則營業額將較現時減少8成以上,將扼殺特別的士司機就業及公司生存。故此,該公司提出引入純電召的士可加可減機制,先維持最少15輛純電召的士,僅以乘客電話召喚形式提供服務,其餘特別的士則以電召為最優先模式營運,即在沒有電話召喚時仍可在街上接載其他乘客,宏益會每半年與交通事務局檢討純電召的士數量,配合實際情況適時增加純電召的士。 特別的士必須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服務
有委員認為,宏益提出之數據是以現時公眾對電召的士服務失去信心的情況下統計,無法真正反映公眾對電召的士服務的需求,如以這些數據來評估日後使用電召的士的情況並不現實,建議宏益應重新宣傳電召的士的真正服務及兌現服務承諾,讓市民重拾使用電召的士之信心。有委員則認為,電召的士應只以電召形式提供服務,無須再分純電召或以電召優先,批評宏益提出的改善計劃缺乏誠意,無助改善市民使用電召的士之情況。 交通事務局局長兼交諮會副主席汪雲表示,宏益在現時未有適當措施提升市民使用電召服務的信心和欠缺科學數據評估下,而提出僅以15部車輛作為"純電召的士"是不能接受,政府的立場是堅持特別的士必須僅以乘客召喚形式提供服務。在這段過渡時期,即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屆滿之前,宏益應盡力透過自身的工作,改善服務經營,挽回公眾的信任,才可客觀反映電召的士的實際使用情況。政府亦只會根據其能否達到政府提出之要求和服務改善情況,考慮是否為宏益之的士特別准照作續期安排。 另外,會上交通事務局亦簡介了本澳智能交通系統的現況及關於巴士服務評鑑制度的進展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