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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諮會討論特別的士續期條件及增發的士牌照


交通諮詢委員會(下簡稱:交諮會)兩專責小組續舉行工作會議,探討《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的制度》修訂內容、特別的士續約及經營條件、增發的士牌等議題。在特別的士的續約問題上,有委員認為,政府提出的續期條件有助規範特別的士服務,但關鍵是政府必須完善監管機制,監督宏益電召的士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益)履行服務責任。 特區政府與宏益簽署的100個的士特別准照續期於今年2月6日屆滿。結合中級法院駁回宏益提起有關的士特別准照批給續約問題的訴訟,並考慮到現時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殷切,為免令的士總體供應量即時減少直接影響公眾使用的士服務出行,交通事務局先按照原來的士特別准照續期的相關條件,批准宏益再次延續100個的士特別准照一年,並嚴格要求宏益落實提升經營條件,尤其是增設傷殘的士及加強對舊區提供的士服務方面的工作及執行時間,倘若最終未能達致政府提出之相關要求,待期限屆滿後,將不為該批特別的士准照續期。 完善特別的士監管機制 交諮會多名委員認同局方必須切實要求宏益落實執行優化的士服務的各項條件,並認為過去政府的執法和監管力度不足,以致黃的一直未能發揮特別的士作用,故此,政府有必要完善監管機制和清晰相關條文,方能有效監督「宏益」履行服務責任。有委員則希望,宏益能盡快提供無障礙的士服務,並應說明收費準則及殘疾人士是否具有使用該類的士服務的優先權,同時,在引入無障礙的士服務還應聽取社工局意見。就現時黃的之電召線路經常出現無法接通的情況,有委員認為,政府應細心考慮此等理由會否成為電召服務經營條件的漏洞和藉口,並建議日後應以三十分鐘到達電召乘客上車地點為續約的主要考量因素,不能讓黃的以線路繁忙或車輛不足為理由拒絕提供電召服務。 適時增加的士營運公司 會上亦討論到政府計劃今年再增發的士牌照的工作構想,政府期望再增發的士牌照,一方面可補充黃的不獲續期時市面上所減少之的士數量,另一方面若黃的可獲續期則是因應需求增加的士數量。有委員認為,增發的士牌除要考慮供應問題外,還須兼顧人力資源、道路資源、硬件配套等,從整體交通發展政策通盤考慮。多數委員又贊同,適時再增加的士營運公司,但關鍵是如何令到相關公司實現現代化企業管理,提供有質素的服務,而不只是單純數量上的增加。 頭盔制度訂過渡期 慎重考慮執行細節 在討論《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使用的頭盔型號的制度》上,有委員關注到新制度實施後,對現時本澳約22萬頂頭盔的處理問題,認為應慎重考慮相關制度的執行細節,例如:仿冒標籤、執行力度、執法對象等,又認為未來制度實施後,售賣頭盔的商號需要將頭盔送往交通事務局核准,過程中牽涉人力、運輸甚至損耗等成本,影響業界工作,建議局方可考慮派員到商號進行有關核准及認可工作;有委員又認為,現時市面上使用的頭盔多為合標準,在新制度實施後,應有一段時間讓業界及市民處理舊有的頭盔,建議制度確立後應訂兩年過渡期,讓舊有的頭盔自然淘汰。局方表示,考慮到頭盔數量龐大,故此制度確立後的過渡期至為重要,將審慎作出處理。 另外,是次會議也討論到調整新馬路的士上落客區及匯報車輛管理相關工作情況,針對委員提出的不同建議,局方將深入探討及考慮其可行性,通過調整或分流現時新馬路的士上落客區,改善乘客候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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