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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治安警聯手連夜查緝三街頭售假行騙犯


澳門海關與治安警察局再次採取聯合行動,根據較早前两天內,共同偵破的三宗街頭售賣冒牌侵權物品詐騙案的作案軌跡。於三月一日,在中區鬧市街頭再下一城,發現三名男子不斷向途人兜售手錶,被治安警截查,即時聯合海關共同偵查相關案件,發現三外地漢身上藏有一批涉嫌侵權偽冒手錶及手提電話等物品,案件連夜調查,在周六早上移送檢察院偵辦。
從近期海關與治安警察局聯合行動所獲得的犯罪資訊,執法部門在分析有關資料後,繼續派出人員在市面佈防,以預防罪案發生。於三月一日晚,治安警察局澳門警務廳行動暨情報科探員,在執行反罪惡街頭巡邏時,在中區鬧市中,分別揭發三名以遊客身分作掩飾的街頭行騙犯罪份子。海關偵查人員在該三名男嫌犯身上及隨身斜揹袋內,共搜獲並扣押涉冒「VACHERON CONSTANTIN」,「CARTIER」,「IWC」,「JAEGER-LE COULTRE」和「PATEK PHILIPPE」共二十二隻手錶,涉冒標示有「LAMBORGHINI」及「VERTU」商標之手提電話共三部連相關配件,涉冒「HERMÈS」皮帶一條及「BURBERRY」商標之手袋一個。上述物品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經有關品牌權利人代表初步核實為假冒貨品。
三嫌犯分別姓趙,四十五歲、姓陳,三十八歲和姓庄,三十五歲。有人聲稱剛在同日下午入境澳門,隨身隱藏並攜帶在外地購入的侵權貨品,預計會以購入價三倍以上的金額在本澳向途人銷售,未料到短時間內就被澳門執法人員聯手查辦。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條,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等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由於有關街頭騙案近期被本地媒體廣泛報導,市民認知和防禦度有所加強,以及社會上的公民意識日漸提高,不法之徒在街頭公然兜售假冒物品越見困難,繼而分散在較隠敝的地方兜售,豈料海關與治安警察局等執法部門堅決聯手持續打擊有關罪行,至令不法份子無所遁形。無論騙徒如何作出行騙,亦難逃正義之師合力打擊。市民和遊客只要不在街頭貪圖便宜,遇事後在適當時機向海關或警方舉報,那麼罪犯將難逃法網。
澳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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