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僱主逐步適應產假日數的調升,並推動構建和諧的勞動關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制定第34/2024號行政法規《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向支付產假報酬的僱主提供臨時性的補貼。
按照上述行政法規的規定,合資格僱主依法向於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分娩的本地女性僱員支付70日產假報酬後,可於僱員分娩之日起計150日內向勞工事務局提出申請,可獲發相等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如屬2024年10月29日前分娩且已全數支付產假報酬的情況,相關的僱主則須於2025年1月27日前提出申請。
勞工事務局會根據上述行政法規的規定,跟進有關的申請、審批及補貼發放工作,並會按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處理有關的個人資料。
關於補貼計劃的詳情,可瀏覽勞工事務局網頁 www.dsal.gov.mo 或致電2856 4109及電郵dsaldaf@dsal.gov.m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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