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批准宏益電召有限公司(下簡稱「宏益」)經營的100個的士特別准照續期於今日(6日)屆滿。考慮到宏益現階段提供的的士服務未能完全滿足發給的士特別准照的需要,但因應社會大眾對的士服務的需求殷切,政府先按現時的士特別准照續期的相關條件,批准宏益再次延續100個的士特別准照一年,期間,宏益必須落實做好相關服務優化工作,否則,不排除屆滿後不獲續約。 司法勝訴令政府更具主動權
為配合社會發展及公眾對特別的士服務的需求,政府於2011年上半年與宏益就經營100個的士特別准照快將到期展開磋商,過程中,儘管宏益正面回應提升車隊管理及應召比率,惟優化措施仍未能完全滿足當前特別的士服務的經營需要,因此,當時政府僅批准宏益延續100個的士特別准照1年半,並就本澳缺乏的士服務之地區及殘疾人士較難獲得的士服務等社會訴求繼續與其磋商,期望藉此優化特別的士服務。期間,宏益就有關的士特別准照批給續約問題向中級法院提出訴訟,致使有關優化工作進展緩慢,直至今年1月下旬,中級法院駁回宏益的訴訟,使政府在相關工作上更具主動權。 鑑於宏益現階段提供的的士服務仍未能完全滿足發給的士特別准照的需要,即未能解決某些區域或人士較難獲得的士服務的問題,結合中級法院判決結果,政府有權不延續宏益之100個的士特別准照的期限。然而,考慮到現時社會對的士服務的需求殷切,政府決定現先批准宏益再次延續100個的士特別准照一年。 是次續期除要求宏益必須同意為100個的士特別准照續期訂定的所有經營條件外,亦要求該公司須盡快提交切實可行的方案及工作時間表,以表明該公司將透過100個的士特別准照,解決本澳缺乏的士服務的地區,及殘疾人士較難獲得的士服務的問題。 研究增特別的士准照及營運公司
倘若宏益不遵守有關規定及落實相關優化特別的士服務工作,則是次的士特別准照續期屆滿後將不再延續有關准照。而交通事務局在是次續期期間,除開展普通的士公開競投工作,以解決當的士特別准照不獲續期時本澳的士服務供應量不足的情況;亦會開展研究適時增加的士特別准照及營運公司的可行性,以配合社會發展及保障市民大眾對特別的士服務的出行需要。此外,還會積極聽取交通諮詢委員會及社會大眾對優化特別的士服務的意見和建議,以融入未來的特別的士服務中,更好地發揮特別的士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