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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財政年度政府工作總結—第三部份 特區政府二○二五年財政年度預算安排


主席,各位議員:

下面請讓我簡要說明2025年財政年度的預算安排。

本人與第六任候任行政長官岑浩輝先生經過充分的商討,已就2025年財政年度的預算安排達成了共識。我們認為,雖然2025年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將由下一屆政府作出,但為了確保特區的穩定和發展、維持各公共部門的正常運作、符合有關法律的要求,本屆政府仍然根據澳門基本法及《預算綱要法》的相關規定,制訂了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

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安排主要包括:各公共部門正常運作所必須的行政開支、政府已承諾並須於明年支付的開支、首季進行的工程撥款,同時,維持近年所作出的稅務、費用的減免。

繼續實行2024年度的稅費減免措施,包括繼續減收居民職業稅的30%,免稅額為144,000澳門元,長者或殘疾僱員免稅額為198,000澳門元;退還2023年度已繳納稅額的60%,退稅上限14,000澳門元;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市攤檔租金、鮮活食品及植物檢疫費、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印花稅;各商戶免納廣告牌照稅(不包括煙草廣告),各餐廳免納旅遊稅;澳門居民免收房屋稅首3,500澳門元稅款,調低出租房屋稅率至8%;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維持60萬澳門元,研發開支獲額外扣減,從葡語國家取得的收益免稅;豁免表演、展覽娛樂項目入場券及觀眾票的印花稅;豁免拍賣活動的印花稅;未擁有不動產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買不動產,可獲豁免首300萬澳門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僅限於居住單位);豁免從在本澳發行債券所取得的利息及收益的所得補充稅,發行及取得有關債券免納印花稅;豁免投資基金監察費。2025年度繼續實施上述稅費減免措施後,涉及總金額約48.33億澳門元。

繼續推行長者、學生、全民車資優惠;繼續作出住宅單位水電費補貼;繼續執行現有對弱勢群體的援助措施;繼續對合資格並已支付本地女性僱員產假的僱主,補貼最多14日基本報酬;繼續對符合資格的社屋住戶及列入輪候範圍的家團實施有關資助;繼續實行醫療補貼計劃。繼續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開立公積金個人帳戶,向首次合資格的個人帳戶注入一次性鼓勵性基本款項10,000澳門元。在具預算盈餘的前提下,建議明年繼續額外向居民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注入預算盈餘特別分配7,000澳門元。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按照永久性居民每人10,000澳門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澳門元,預留財政撥款。

經濟財政司司長將會代表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財政年度的預算法律草案,並作出詳細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