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年1月25日,房屋局累計安排了9,545個獲甄選家團前來揀選經濟房屋單位,而出售及預配的經屋單位則有6,310個,其中,澳門區的永寧廣場大廈單位經已全部配售,而青葱大廈及青怡大廈單位亦已全部預配。房屋局現正按序進行氹仔及路環區的經濟房屋項目之預配工作,並將於今年首季公佈萬九餘下一房一廳戶型的經屋申請。 房屋局於2011年10月1日《經濟房屋法》生效後,隨即安排經濟房屋輪候家團按序選購經濟房屋單位。截至1月25日,房屋局累計安排了9,545個獲甄選家團前來揀選單位,有6,622個家團報到,已揀選6,310個單位,包括澳門區永寧廣場大廈880個單位,青怡大廈650個單位,青葱大廈497個單位,氹仔湖畔大廈2,622個單位,路環區居雅大廈1,271個單位,業興大廈312個單位,以及安順大廈78個單位。 因應路環區及氹仔區經濟房屋輪候名單已全部完成召集,將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第60條第8款之規定,房屋局將按序安排澳門輪候名單之獲甄選家團揀樓路氹區湖畔大廈、居雅大廈、業興大廈及安順大廈經濟房屋單位。 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第60條第8款之規定,根據《以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購買規章》的規定獲接納競投的候選人(即舊輪候隊伍),如在申請所選的地區內未能獲提供其有權選擇類型的房屋,而在其他地區仍有同類房屋供選擇時,則可按有關的排序選擇位於其他地區的同類單位。 此外,根據經第25/2002號行政法規修改的上述法令第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倘沒有在指定的日期及時間內攜同上指文件到場選擇房屋或無意取得任何當時可供選擇的經濟房屋單位,且缺乏合理解釋,則喪失選擇之權利,且輪候名次將自動轉列於輪候名單之末尾;又或經審查所遞交的資料後發現不符合申請的要求,申請將從總輪候名單中除名。 目前,經屋申請尚未開展。房屋局將於首季公佈萬九餘下一房一廳戶型的經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