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的公開招標程序已於2012年12月26日起正式開展,環境保護局已按招標案卷的規定,於昨日(1月30日)回覆了競投者要求對招標文件作解釋之內容,而有興趣的人士亦可於辦公時間內前往新口岸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查閱投標案卷及澄清文件之副本。特區政府定必會以公平、公正、公開和嚴謹的招標及評標程序,為澳門未來十年的城市清潔服務評選出符合所有競投資格要求及具資質的公司。 為配合本澳未來城市整體發展定位和人口變化趨勢,環境保護局在草擬招標文件時,嚴謹地規劃了每一個細節,除透過量化的服務指標和監察機制、要求在服務中引入更多環保元素等,以確保服務質素得以提升外,亦加入了對現有服務人員保障的條文,藉此締造更穩定和諧的工作環境。 鑑於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服務對本澳的公共環境衛生、公眾利益及本澳的旅遊城市形象至關重要,因此,對競投者的資質有明確的規定,要求競投者必須在本澳或以外地區擁有至少十年的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服務範疇經驗;尤其包括公共街道、公共地方及提供予公眾使用的公共設施等地方之清潔及垃圾收集服務經驗。為著讓更多具資質和足夠經驗、且符合競投資格要求的公司參與是次競投,故除本地公司外,亦歡迎非本地公司參與是次競投。 因應非本地公司亦可參與是次競投,為著公平、公正及操作性的考量,在是次公開招標中已要求不論本地或非本地競投者,均必須聲明在競投期間以至將來獲得判給後,必須承諾遵守承投規則中的廉潔誠信規定。同時,投標案卷中亦提供了符合相關法令的規定,並已提供充裕時間讓有興趣競投的公司準備競投標書。 按照公開招標公告的規定,投標書必須於2013年2月18日下午5時正前送至環境保護局,而開標日期為2013年2月19日上午9時30分於環境保護局內進行。在公開開標會議後,評標委員會將按序根據投標案卷所訂定的評審標準對獲接納的標書進行評審。特區政府必定會確保本澳的城市清潔及垃圾清運服務如常運作,服務質素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