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與治安警察局針對近月來接連多宗以「打游擊」方式售賣冒牌侵權物品的罪案在澳門街頭出現,兩部門迅速組織專責人員聯合跟進調查。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務警司處執勤警員,於一月三十日在皇朝區,率先撞破一外地男子在街頭向途人兜售手提電話和名錶等物品,在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作進一步偵查後,再有三名以旅客身份進澳的男子被拘捕,海關在調查期間,到其暫居澳門的酒店客房內再搜出涉嫌假冒貨品,連同四嫌犯身上證物,合共手提電話九部,手錶十三只,人民幣、港幣和澳門幣合共一萬二千一百零七元,相信已搗破一個以旅客身份來澳,販賣冒牌侵權物品的犯罪集團。 於一月三十日傍晚,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務警司處執勤警員,在巡經皇朝區某廣場附近街道時,憑著敏銳的觸覺和對有關罪行處理的既定方案,盤查一名神色慌張的外地男子,在其隨身背袋內發現懷疑侵權物品,警員立即向上方報告,並隨即起動快速聯審機制,即時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作進一步調查。海關偵查人員除接收該名男子外,亦邀請在場的兩名「途人」一同返回海關總部協助調查,三人初時聲稱互不相識,但在偵查人員反覆詢問和對比證言證據下,他們才承認相互認識,於被捕前數天前來澳作案,手法為其中一人身藏大部分貨品,而另外兩人則身上帶上手錶一只,手提電話一個,涉嫌向途人銷售,以減低被執法人員抓獲的風險。於一月三十一日上午,海關偵查人員再拘捕多一名嫌犯,其身上管有手錶一只,手提電話兩個。本案行動中在四名嫌犯身上及酒店房內共查獲涉冒「APPLE」,「VERTU」手提電話連配件九部,涉冒「CARTIER」,「PATEK PHLIPPE」和「VACHERON CONSTANTIN」手錶十三只,人民幣、港幣和澳門幣合共一萬二千一百零七元。上述手提電話及手錶經核實,該等品牌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在獲得有關品牌權利人代表的高度配合,連夜協助海關進行驗證工作,發現除一部手提電話為正貨自用外,其餘物證初步核實為假冒貨品。 四名男嫌犯分別姓朱,陳,蔡,溫,均來自同一外省某市,年齡介乎二十二至三十八歲。海關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條,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上述人仕,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海關翻查檔案資料分析調研,就近月四宗已被偵破的同類型罪案,與本次案件作分析比對後,發現五宗案件的嫌犯均來自外地,其先以旅客身份,用零散自攜方式,貼身收藏仿真度不一的手提電話或手錶,混入龐大的旅客入境人潮進入澳門,隨即以「打游擊」方式在澳門街頭兜售冒牌侵權物品,對象主要為來澳旅遊娛樂的外地遊客,而犯案地點多在鬧市街頭,酒店和娛樂場周邊區域。 澳門海關與治安警察局為致力打擊該等違法行為,確保市民和遊客安全,並能購得用上正品真貨,維持平安澳門的良好形象,在往後日子將繼續合作共同執法,以維護社會治安為己任。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