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8)日刊登第0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岑浩輝根據《行政會章程》規定,委任行政會委員張永春擔任行政會發言人,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以舉行新聞發佈會及以新聞稿等形式,將行政會須對外發佈的事宜向社會公佈。 查看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