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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諮詢文本今辦公眾諮詢會


為進一步控制機動車輛尾氣排放,保障居民健康及改善空氣質素,環境保護局及交通事務局制訂了《制訂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的建議方案及諮詢文本,並於今日(1月5日)進行公眾諮詢會,藉此廣泛收集意見,了解社會各界對有關政策的期望和看法,以完善方案的內容和確保建議方案的可操作性。 隨著近年社會經濟迅速發展,本澳的機動車輛數目快速增長,促使車輛尾氣排放成為本澳主要的空氣污染源之一,引起社會關注。為此,環境保護局自成立以來,一直致力研究和推動控制車輛尾氣排放的措施和政策,從源頭並循序漸進地治理機動車輛尾氣問題。 特區政府於2012年公佈的《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最終文本,主線一"優化宜居宜遊環境"的重點行動計劃,在"加強大氣污染控制及管理"範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推廣使用環保車輛,探討淘汰高污染車輛的政策,降低交通系統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等,作為改善空氣質素的手段。因應環規的目標,並根據《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指導思想和配合《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政策(2010-2020)》,特區政府已陸續進行一系列短、中、長期控制機動車輛尾氣排放的措施。 近年特區政府已先後制訂了進口新摩托車及新汽車的尾氣排放標準,從源頭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口本澳;與此同時亦透過稅務優惠,引入及推廣環保車輛;完成了《澳門柴油車加裝尾氣後處理裝置的建議技術規範》,並配合"環保與節能基金"資助本澳的社團/企業加裝有關裝置,減少柴油車尾氣微粒排放;此外,亦正進行《車用無鉛汽油及輕柴油標準》行政法規的制訂工作,提升車用燃料質量。 考慮到在用車隨著其行駛里程增加,車輛機件的老化受損將造成車輛尾氣排放惡化,故對於在用車的尾氣排放監管非常重要。根據《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禁止排煙量或排氣量超過補充法規所定限度的機動車輛通行,故需對車輛進行尾氣排放檢測。然而,針對現時在本澳行駛的二十多萬輛在用車尾氣排放,現行的《檢驗及確定機動車輛各種規格的規章》只有對柴油車訂定黑煙排放標準,其餘車輛的尾氣排放標準仍處於空白。因此,有必要更系統地管制本澳機動車輛的尾氣排放,以改善空氣質素及保護居民健康。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在前期研究的基礎上,以及在綜合分析本澳實際情況、外地經驗和本地相關業界團體的前期意見,經過科學分析,並提出制訂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建議方案,並編制有關諮詢文本。 諮詢文本建議管制在用車尾氣排放及完善對在用車的現有檢測制度,建議在定期檢驗中摩托車、汽油車及天然氣車除需符合原有規定的檢測項目外,增加了需符合尾氣排放標準的要求,並建議收緊現時柴油車煙霧排放限值;此外,亦建議適當縮短驗車年期。有關措施,旨在篩選出一定數量的高污染車輛,並加強車主對車輛進行維修及保養的意識,從而減少尾氣污染,改善道路空氣質素。對於尾氣排放未能符合有關標準的車輛,建議根據現時適用的《道路交通法》罰則,尾氣排放未能符合有關標準的在用車輛需再前往交通事務局汽車檢驗中心進行複驗或特別檢驗。 根據前期研究和外地實施的經驗,日後實施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相關配套管理的情況下,保守估計每年可削減排放碳氫化合物約100噸、一氧化碳約550噸、氮氧化物約110噸及微粒約6噸,有關減排數量約佔目前相關污染物總排放量的百分之八。 為提高施政透明度,讓社會進一步了解特區政府在改善空氣污染方面的政策構想,環境保護局和交通事務局自2012年12月14日開始就《制訂澳門在用車尾氣排放標準及完善檢測制度》諮詢文本進行為期個半月的公開諮詢,過去半個月間已先後針對不同對象舉行多場諮詢會,分別向環境諮詢委員會、交通諮詢委員會、業界(車商、車輛維修及運輸業界)和政府部門介紹及徵集意見,以了解他們對建議方案,以至整體政策措施的想法和意見。 為進一步了解市民對諮詢文本的意見和期望,環境保護局和交通事務局今日(1月5日)下午三時,於澳門藝術博物館演講廳舉辦公眾諮詢會,除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外,還邀請了研究單位的代表列席。 此外,為方便市民了解諮詢文本的內容,有關諮詢文本已上載至環境保護局及交通事務局網頁(www.dspa.gov.mo或www.dsat.gov.mo),以及擺放在環境保護局、交通事務局、政府資訊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等地點供市民索取。如市民對是次諮詢有任何意見及建議,歡迎於2013年1月31日或之前,透過郵寄(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或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電郵(vehicles@dspa.gov.mo或info@dsat.gov.mo)或傳真(2872 5129或2875 0626)等方式向環境保護局或交通事務局發表意見。此外,如公眾對是次諮詢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環境保護局環保熱線2876 2626查詢。 諮詢期屆滿後,環境保護局及交通事務局將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整理、分析,並隨即啟動起草相關法津條文的工作。未來,環境保護局將持續按照《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工作計劃,推進各項車輛尾氣污染的控制及治理工作,如淘汰高污染車輛、引入及推廣環保車輛及持續檢討優化相關法規等,進一步降低交通系統的大氣污染物排放;並會透過宣傳教育,倡導低排放出行模式,實踐綠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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