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於本日按排期對第四刑事法庭第CR4-13-0139-PCC號刑事案件進行公開審訊,案中四名嫌犯譚偉文、李偉農、馮惠星和邵國權均由辯護人陪同出席庭審聽證。 以上述四名嫌犯被控以共同正犯及既遂方式觸犯澳門《刑法典》第333條第1款所規定及處罰的一項『瀆職罪』。 庭審聽證於上午原定時間開始,庭審過程順利進行,本日庭審分上、下午進行,全日聽取相關嫌犯的聲明,由於案件聆訊需時,為此,初級法院定於2013年12月17日上早9時30分繼續本案庭審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