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雷厲風行打擊霸地,有關工作雖已取得一定成效,惟仍有人試圖挑戰法律,將已被政府收回的特區土地重新非法佔用,為一己之私罔顧公眾利益。對此,政府決不容忍也絕不姑息,定必採取強硬手段加以遏止,以維護特區寶貴的土地資源不被非法佔用;鑑於該等行為屬刑事罪行,可被處以徒刑,政府在發現後已隨即提出檢舉。 政府已提出檢舉切勿以身試法
鄰近九澳高頂馬路、位於石礦場東南側的一幅土地於年前被發現遭非法佔用,政府於2011年透過跨部門行動成功收回並圍網標明為特區土地。然而,政府人員於2012年到該地段巡查時,卻發現現場部分圍網被人自行拆除,部分土地亦被人闖入及重新非法佔用放置大量建築機械、棄置車輛、貨櫃及雜物等。為此,有關部門已展開程序跟進。 期間,政府再派員跟進該地段被非法佔用的情況,發現上述的違法行為未有收歛;地段內的部分土地被人重新安裝金屬圍板、金屬圍網,並放置貨櫃、建築機械、建築材料等雜物及建有棚屋。 重佔已收回特區土地須負刑責
政府已再三強調,特區土地屬國家所有,土地對澳門可持續發展十分重要,政府絕不容許非法霸佔公地、破壞山體等嚴重影響公眾利益的佔地行為,政府打擊霸地及非法工程的工作和決心從未鬆懈且絕不手軟。 根據《刑法典》第185條規定:未經有權限者(行政當局)同意或許可,任何設有圍障且公眾不可自由進入之地方者,可被處以徒刑。政府一經發現,定必提出檢舉,切勿以身試法。 自2009年3月採取跨部門清遷土地行動至今,政府已成功收回54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土地面積合共22萬多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