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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至74歲長者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明過戶


社會保障基金明(19日)將向21,818名合資格公積金個人帳戶提款申請人發放有關款項,相關人士日內可收到通知書。 按相關法律規定,符合提款資格的個人帳戶擁有人可申請提取公積金個人帳戶款項,今年社會保障基金按年齡層分階段接受申請,首批申請已於上月獲發款項。而由65至74歲長者提出的提款申請,審批工作已基本完成,有關款項將於明日(19日)轉入21,818名合資格申請人填報的銀行帳戶內。其餘由於未填妥申請表或需補交文件而未完成審批的個案,社保將盡快處理。
另外,根據第14/2012號法律第十二條,就獲得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的權利作聲明異議的時效為三年,凡有需要就2010年度款項(時稱"中央儲蓄制度撥款")作聲明異議的人士應在今年12月31日前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市民如想查詢有關公積金個人帳戶的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www.fss.gov.mo、致電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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