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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11月20日起張貼業興一房經屋申請人臨時名單


業興大廈1,544個一房一廳經濟房屋單位申請合共收到15,031份表,房屋局已完成審查工作,及制成申請人臨時名單(按申請人的申請表編號順序),包括獲接納的申請人及取消資格的申請人,並將於11月20日至12月4日於房屋局內停車場張貼,倘申請人對該名單有異議,可由11月20日至12月4日向房屋局提出書面之聲明異議,房屋局會對聲明異議作審查及決定,以制訂申請人確定名單,及續後進行公開抽號。 特區政府今(18)日於特區政府公報中刊登第34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經濟房屋申請名單及經濟房屋公開抽號之安排。 房屋局於2013年3月27日至6月26日接受業興大廈1,544個一房一廳經濟房屋單位申請,房屋局已完成審查工作,及制成申請人臨時名單,包括獲接納的申請人及取消資格的申請人,並將於11月20日至12月4日(周六、日房屋局內停車場照常開放)連續15日在房屋局停車場內張貼,申請人可於上述期間內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周五至下午5時30分前往查閱。 此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之房屋事務櫃檯,以及街坊總會聯合總會、工會聯合總會、婦女聯合總會、澳門明愛、民眾建澳聯盟指定地點(附表)於上述期間內放有該名單之名冊供申請人查閱,開放時間按該地點之辦公時間。同時,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內設有查詢系統,只需輸入申請人姓名或身份證號碼或申請表編號,則可查閱其申請情況;亦可透過房屋局語音電話2835 6288查詢。 倘申請人對該名單有異議,可由11月20日起連續15日,即截至12月4日期間向房屋局提出書面之聲明異議,房屋局會對聲明異議作審查及決定,以制訂申請人確定名單,及續後進行公開抽號。 按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規定,經濟房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計分排序輪候方式改為分組排序,按每期可供應房屋接受申請。首先,將合資格家團按法定的優先次序分組,組別的優先順序如下: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以分組方式對獲接納的申請進行排序;同時,每一組別內再次排序,尤其考慮家團成員中有長者或殘疾人士;申請人按本身組別次序選擇房屋。 在進行分組後,若每一組別內有一個以上家團或個人申請人,則以電腦隨機抽號的次序排列。於第347/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中,根據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第二十四條第三款所指的電腦抽號方式,列明按有關規定進行,電腦隨機抽號行為在房屋局指定的時間及日期舉行,有利害關係的申請人及其獲適當授權的代表可以出席。同時法律亦規定,申請人在遞交申請表時直至繕立單位的買賣公證書時必須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申請資格。 申請人排序名單由房屋局制定,並會張貼在房屋局指定的地點,詳情請留意房屋局日後的公布;申請人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出售完畢後終止。 請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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