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在康復服務是以「社區為本,參與共融」為政策方針,以協助殘疾人士在社區中自主生活為主要目標。社會工作局透過技術輔助、財政輔助、設施、設備或物料之讓與等方式,支持民間機構為殘疾人士提供各項切合其需要的服務。 根據2012年統計資料,本澳共有27間康復設施,其中7間共為407人提供康復住宿服務設施的院舍,9所日間訓練中心為1,281名智障人士、長期精神病患者、智障或傷殘兒童、失聰人士、失明人士以及精神病康復者等,提供康復服務。 澳門目前有7間受資助的殘疾人士庇護工場、職訓中心及輔助就業中心,協助殘疾人士認識自我潛能和工作能力。2012年,共為約400人提供服務。 澳門有2間受資助的學前教育中心,為341位智力發展或行為出現障礙的兒童和失聰兒童提供早期特殊教育及訓練,協助啟發兒童的智能、語言、人際社交及活動能力發展。此外,復康巴士服務現由2間受資助的機構負責提供,特區政府資助購置復康巴士及日常營運經費,主要接載一些行動不便、肢體傷殘及需要洗腎服務的人士來往醫院及衛生中心。2012年,共有約1,900人次使用該項服務。 隨著本澳公屋逐步落成,預計未來3年將有10間不同類型的康復設施投入運作,為有需要的殘疾人士提供多元化住宿、展能、暫托、職業訓練及家屬資源等服務,讓更多殘疾人士獲得日間照顧及訓練的機會,促進他們更好地融入社區,實踐"傷健共融"的理念。 自2011年起,特區政府開展《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社會工作局轄下復康服務綜合評估中心接受殘疾評估登記證之申請,截至2013年10月25日,共處理了12,521宗申請。 另外,為體現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殘疾人士的關懷,社會工作局根據法律向具備獲發殘疾評估登記證要件或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發放殘疾津貼。截至2013年10月25日,累計共向15,345人次發放每年一次的殘疾津貼。本年度普通殘疾津貼金額調升至澳門幣6,600元正,特別殘疾津貼調升至澳門幣13,200元正。另外,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亦享有相關的車資優惠及免費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