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正進行公開諮詢,4月26、27日連續兩日,衛生局均舉辦公開諮詢會,廣泛聽取和收集意見。兩場諮詢會合共約有80名的醫療、工商、旅遊業界代表及居民出席,與會者普遍認同修法有助業界發展,為居民健康提供保障等;與此同時,提出了多項具建設性的意見。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代副局長呂綺玲和衛生局的其他代表在公開諮詢會上介紹了《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的內容及聽取與會者的意見。
鄭成業副局長及呂綺玲代副局長在諮詢會上發言時表示,特區政府計劃透過完善私營醫療機構發牌制度,增設介乎於醫院和診所之間的日間醫院准照類別,進一步拓展本澳醫療市場的發展空間,為居民、旅客提供多元化和優質的醫療服務選擇,在推動本澳大健康產業發展同時,也能有效地保障公眾健康。彭蓬光醫務主任則詳細介紹《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諮詢的主要內容,包括牌照制度設計、機構的開設及運作要求、法律規範的醫療服務、處罰制度及過渡安排等。
多名與會者支持特區政府完善《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認為有助本澳醫療業界開拓更多元化的醫療服務,建議政府在制定規範時也要有一定的彈性;有意見認同適度放寬醫療廣告內容,在保障就診者接收正確醫療資訊時,更好地拓寬業界的宣傳空間;此外,亦有與會者認為對日間醫院的運作要有嚴格監管,以確保公眾的健康與安全。
衛生局代表回應時強調,特區政府將充分考慮社會各界的建議,在立法過程中會平衡各持份者的需要,並指出目前仍屬諮詢階段,對各種意見及建議均持開放態度,希望透過廣泛吸納社會各界的意見,完善《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是次公開諮詢期持續至5月16日,歡迎各界透過網上、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臨方式提交意見。有關是次公開諮詢的更多詳情,可瀏覽公開諮詢專題網頁(https://www.ssm.gov.mo/phi_consult)或致電2871 3734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