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2013年10月7日在第4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頒佈第60/2013號行政命令,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編制的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唐曉峰法官出任中級法院法官,任命本地編制的初級法院林炳輝法官及張婉媚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並以合同聘任方式任命初級法院外籍法官Rui Carlos dos Santos Pereira Ribeiro(譯名:李宏信)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為期兩年。 同時,亦頒佈第61/2013號行政命令,任命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葉迅生法官出任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任期三年,可以續任。 上述兩項行政命令均由2013年10月15日起生效。 2013年10月15日中午12時正,上述五名新任法官將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宣誓就職。屆時,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將主持就職典禮及進行監誓,行政長官和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亦將應邀出席就職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