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表示,凡於今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殘疾津貼並符合資格的人士,可於本月17日起獲發2013年度的殘疾津貼。而在今年8月31日之後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的人士,將於明年獲發有關款項。 凡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且持有「殘疾評估登記證」或已被評為具備獲發「殘疾評估登記證」要件的人士,均可向本局提出申請殘疾津貼,申請表格於本局及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指定的康復機構索取。 至於已成為殘疾津貼的受益人,不須重新遞交表格,但必須於每年8月31日或之前將其生存證明正本郵寄或親臨至社會工作局、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通過在生證明自助服務機辦理相關手續,費用全免。 殘疾津貼每年發放一次,本年度普通殘疾津貼金額調升至澳門幣6,600元正,特別殘疾津貼則為澳門幣13,200元正。本年度之殘疾津貼發放時間將安排如下:
(* 請參閱附件!) 如對上述資訊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社會工作局2836 7878及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市民亦可登入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查詢殘疾津貼發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