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30/2011號行政法規〈發行慶祝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三年農曆新年的紙幣〉的中文文本》行政法規草案。 鑑於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澳門分行總經理"的中文名稱改為"澳門分行行長",故此有需要對第30/2011號行政法規《發行慶祝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三年農曆新年的紙幣》有關由中國銀行發行的紙幣構圖中的中文行文進行修改。草案規定,將中國銀行農曆新年紙幣原印有"澳門分行總經理"的中文字樣及相關的複製簽名修改為"澳門分行行長"的中文字樣及相關的複製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