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期間,澳門海關與治安警察局除按日常工作佈署外,亦取抽調人員加強執法,分工合作去打擊街頭售假罪行。於九月三十日,一名當天剛入境的外地男子在澳門新口岸區街頭,在準備售賣涉嫌偽冒名牌貨品時被治安警拘捕,在其身上及隨身斜揹袋中查獲涉嫌侵權偽冒的手錶十一隻及手提電話三部,再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調查後,初步證實手錶為「山寨」貨品,揭發其藉以旅客身份於國慶假期來澳作案,案件將在節假期間移送檢察院處理。
於九月三十日,治安警察局第三警務警司處警員,巡經新口岸區某酒店附近時,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遂展開跟踪調查,正當該男子主動地向途人兜售手錶時,警員隨即截查,查問期間有人神色慌張,並在其身上及隨身斜揹袋中查獲涉嫌侵權偽冒手錶十一隻及手提電話三部,警員將該名男子帶返治安警察局警務警司處協助調查,並隨即起動快速聯審機制,即時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繼續作進一步調查和處理。
海關知識產權廳在接案後,發現男嫌犯支吾其詞,言行間企圖遮掩事實之全部。後經初步核查,有人藉以旅客身份,涉嫌藉"十 • 一"節慶假期來澳作案,售賣假貨圖利。在其隨身物品中搜獲涉嫌假冒國際知名品牌手錶十一隻和電話三部,分別為:「VACHERON CONSTANTIN」、「PATEK PHILIPPE」、「CARTIER」、「PIAGET」、「IWC」、「VERTU」及「LOUIS VUITTON」等商標品牌。上述物品經核實,其品牌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經有關品牌權利人代表初步鑑定為假冒貨品。
該名男嫌犯姓陳,年齡為四十六歲,非本地居民,其聲稱所攜帶到澳門之十一隻假冒手錶,均購自某地一商場,購入價格為每隻人民幣一百五十元至五百多元不等,購買相關手錶進入澳門後,主要是準備拿回鄉間送給親友作手信之用,但卻於澳門市內街頭被巡邏警員發現,該人士正主動地向途人兜售手錶。嫌犯稱在澳期間並沒有成功出售過上述貨品,已失手被擒。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鑑於近年有大量來自同一地區的人士,藉旅客身份在本澳街頭向途人兜售假冒貨品,澳門海關非常重視此類案件,除加大力度與治安警察局聯手打擊外,還收集大量資料,分析情報與外地執法機關情報交流及聯合打擊銷假窩點。澳門海關與內、外各執法部門聯合打擊售假行動並未鬆懈,但仍有一些不法之徒,於"十 • 一"假期黃金周趁大量旅客來澳觀光及購物期間,膽敢以身試法,再次挑戰執法人員法眼,企圖在刀刃上舐血,誰不知犯罪未遂身被擒。海關呼籲市民及各界人士挺身而出,攜手防罪滅罪,絕不讓犯罪份子有可乘之機。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