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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搜查四電腦店舖售賣及代客安裝盜版軟件 帶走五名人士協助調查


澳門海關本年初接獲有關情報,指北區某電腦店舖涉嫌銷售盜版軟件及代客安裝,海關知識產權廳遂展開調查,於七月二十九日採取行動,先後在北區多個地點巡查兩間售賣電腦及兩間售賣電器店舖,期間查檢出一批電腦,USB儲存裝置及光碟涉嫌存有盜版軟件。行動中帶走五人返海關總部協助調查,初步調查發現該等店舖涉嫌觸犯《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內相關法律,此案將呈送檢察院偵辦。
於七月二十九日,海關知識產權廳關員在對該案作出前期偵查後,認為時機成熟,遂分成多個小隊,對情報所指之電腦店舖及與本案件有關之另外三個商業場所採取專項行動。在行動期間,查獲其中三間店舖內的電腦及一些周邊物品,不但涉嫌儲存有盜版軟件,並據調查和證據所得,有關用品的軟件「產品識別碼」,不只一次出現在非法位置和電腦上,超過一部電腦根據「產品識別碼」查得安裝時的「產品金鑰」為同一排列的數字及英文字組合。
海關人員共帶走舖內十一部電腦,2隻USB儲存裝置,七十三隻光碟返海關知識產權廳作進一步調查,其中僅有三部電腦為裝上原廠正版軟件,當中兩部亦主要為作店舖日常營運之用,其餘的則予銷售或代客維修,有關物品涉嫌侵權部份,海關已依法作出扣押筆錄。
該四間店舖主要經營售賣電腦產品、數碼電器、電話、代客維修電腦及代客安裝不同電腦軟件等服務,其中一間店舖没有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之違規情況出現,另外三間店舖,偵查關員發現有店內技術人員為客人安裝盜版軟件,每次收費為澳門幣一百五十元至一百八十元不等,而一般安裝的電腦盜版軟件為「微軟」公司的「WindowsXP」,「Windows7」,「Microsoft Office2003」及「Microsoft Office2007」等作業系統及應用程式為主,而其他電腦軟件是乎顧客的需要才安裝,主要銷售對象為本地市民。是次行動,海關人員共帶走包括三間電腦店舖的東主、負責人、售貨員及送貨員在內的共五名人士(四男一女)到海關總部協助調查,年齡介乎於十九至四十一歲之間,而其中三名(兩男一女)售貨員為外地僱員。海關將以第四三/九九/M號法令《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第二百一十一條(假造作品、錄音製品或錄像製品)及第二百一十二條(假造複製品的交易)所指之犯罪,向檢察院作出檢舉,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四年徒刑。
為配合特區政府保護知識產權方面的工作,澳門海關進行預防、打擊及遏止不法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所需的活動,尤其為加強正當競爭及打擊盜版軟件的活動;海關採取雙管齊下的策略,分別從供應及零售層面打擊盜版軟件及冒牌產品活動。在供應層面上,海關致力從進出口、製造、批發及分銷層面打擊盜版軟件及冒牌產品活動。至於在零售層面上,海關一直努力不懈,在各零售黑點持續採取執法打擊行動,以杜絕街頭的盜版及冒牌貨活動,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於國際上所作的承諾。
澳門海關作為保護知識產權的執法部門,在保護知識產權範圍內,監察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製造的產品生產程序、工業活動和工商業場所,根據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海關對相關使用盜版軟件的不法侵權行為作出嚴格監管,並提醒消費者、機構、店舖或合夥人,應尊重知識產權,切勿使用盜版軟件或其他侵權作品,若使用的電腦軟件是非正版授權軟件,非正版授權的軟件極大可能帶有惡意代碼和病毒,導致您的個人隱私泄漏,重要信息和資料丟失,或因感染病毒遭到破壞,而招致不必要的損失。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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