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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實施澳門法律


粵澳合作的標誌性項目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7月20日啟用,自該日起校區內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之法律實施管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19)日刊登第218/2013 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7月20日啟用。根據2009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對該校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即新校區適用澳門特區行政區法律。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對澳門未來的人才培養,從而促進本澳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及長遠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關鍵性作用,特區政府對其建設高度重視,與廣東省、珠海市政府保持緊密接觸與充分溝通,積極推進和落實各項工作。項目自2009年12月20日由時任國家主席胡錦濤親自主持奠基以來,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視和全力支持,廣東省、珠海市的大力配合,至今年4月基本完工。粵澳雙方隨即啟動各項工程驗收程序及設施調試的準備工作,就新校區的啟用和後續管理問題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細則磋商及周密安排,各項工作開展順利。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總建築面積約94萬平方米,包括15個組團建築,80多棟單體建築,市政道路面積達16萬平方米,還有配套的水、電、燃氣、通訊、資訊、海關、警察局和生活服務設施等。整項工程建設標準高、規模大、協調性高,加上多項施工、多種工序同步實施,建設高峰期近60個施工單位同時駐場,近萬人同時作業。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不僅是一項校園的建設工程,更具有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落實粵澳更緊密合作的重要戰略意義。 澳門大學遷入橫琴新校區的安排,將採用逐步遷入方式。由於尚在驗收及後續裝修工程階段,校區短期內仍實施工地式管理,稍後才能全面開放。 配套設施進場設置 新校區暫不對外開放 7月20日是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一個歷史性時刻,由澳門特區政府正式接管,校區內實施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新校區短期內仍實施工地管理模式,便於校園整體聯動調試、修整、驗收和搬遷等各項工作,暫不對外開放。 為全力配合和做好新校區開學前的移交及搬遷工作,特別是後續的設施配套工作,如供水、供電、治安、電訊、交通等相關設施的進場設置,日前,澳門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經深入研究及取得共識後,向中央政府提出新校區於本年7月20日啟用的請求,獲得中央政府批准。 由於尚在驗收及後續裝修工程階段,考慮新校區的有效聯動管理,短期内不開放公眾進出。過渡期間新校區河底隧道澳門段出入口將設置關卡實施人流、車流管制措施,以開展前期管理及調適工作。現階段留守的大部分為工程技術人員,該等人員均須擁有在澳工作的合法資格。另一方面,為配合校區實施澳門法律法規之管理,承建方廣東南粵集團有限公司於本年開始設立退場機制,並已按計劃於7月20日前分批分項撤出內地工人及施工設備。 澳門大學將逐步開展後續裝置及搬遷工作,當中涉及全校電腦網絡及資訊設備的安裝測試,WiFi網絡及電話系統鋪設,約350間課室及400多個住宿單位的設備安裝,以及10萬多件家具的遷入等。此外,計劃於暑假期間陸續安排約2000名師生遷入住宿區。部分課程的教學活動將於新學年開始在新校區進行,澳大中華醫藥研究院、兩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即模擬與混合信號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國家重點實驗室及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也隨後遷往新校園,部分行政及學術支援單位將陸續進駐,以便提供支援服務。 遷校行動龐大而複雜,澳門大學將採用逐步遷入、分批進駐的方式,確保新校區搬遷、試運轉等有序開展,盡量減低對師生校園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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