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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大廈停車場明起開放地下第三層泊車位


隨著湖畔大廈住戶陸續遷入,對公共停車場的使用需求提升,交通事務局明日(10日)上午10時起開放湖畔大廈停車場餘下第三層的泊車位,合共提供超過1,800泊車位予公眾使用。現時該停車場實施首6小時豁免收費措施,超過6小時則按相關規定收費,電單車每小時收費澳門幣1元,輕型汽車每小時收費澳門幣3元。交通事務局會繼續密切留意停車場的運作情況,適時作出檢討。 湖畔大廈停車場於去年12月中旬啟用。為鼓勵駕駛者更多使用停車場,該停車場開放初期採取豁免首12小時收費措施,期後,因應公眾逐漸熟習和適應有關停車場的使用,對場內泊位的需求亦日漸提高,經檢視各個公共停車場的使用情況,交通事務局於今年6月18日,縮短其豁免收費時段至6小時。 與此同時,為合理善用公共停車場資源,湖畔大廈停車場採取分階段開放模式,首先開放地下一、二層之泊車位予公眾使用,待使用率逐漸提高後再考慮全面開放。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湖畔大廈停車場的泊車率持續提升,其中輕型汽車泊車率,由去年12月的2.26%,上升至今年6月未調整豁免收費時段時的88.06%,同期,電單車泊車率亦由0.17%上升至7.89%。隨著住戶陸續遷入,以及停車場的使用需求增加,交通事務局明日(10日)上午10時起,開放停車場餘下第三層的泊車位予公眾使用。停車場全面開放後,合共提供1,132個重型及輕型電單車泊車位及678個輕型汽車泊車位。 現時,湖畔大廈停車場仍然實施首6小時豁免收費措施,若車輛連續停泊超過6小時,則需按照《公共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規定收費,重型及輕型電單車每小時及不足1小時收費澳門幣1元;輕型汽車每小時及不足1小時收費澳門幣3元。交通事務局將繼續留意有關停車場的使用和運作情況,適時再檢討收費措施,以更好地保障公共資源的合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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