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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人帶同投票權證明書及身份證行使投票權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於2014年6月29日舉行,投票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6時。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法人應最遲於昨日(6月27日)到行政公職局領取投票權證明書,並須最遲於今天(6月28日)將投票權證明書發給其投票人。
投票人須帶同本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投票權證明書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但倘投票人遺失投票權證明書,可於選舉日先到投票站外的輔助中心辦理補領手續,再進入投票站以行使投票權。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的文化界、教育界、專業界及體育界、第三界別中的勞工界及社會服務界投票站設置如下:
 工商、金融界: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理工學院街)
 文化界:何東中葡小學(得勝馬路)
 教育界:塔石體育館A館(東望洋街)
 專業界:教業中學(冼星海大馬路)
 體育界:塔石體育館A館(東望洋街)
 勞工界:教業中學(冼星海大馬路)
 社會服務界:塔石體育館B館(高偉樂街) 查詢電話8987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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