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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鑑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在過去一年經濟整體穩定增長,政府庫房充盈,二零一四年度有條件繼續藉現金分享計劃與本澳居民共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的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第11/2013號行政法規《2013年度現金分享計劃》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的金額為澳門幣九千元,非永久性居民獲發澳門幣五千四百元,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五十六億五千四百八十六萬九千二百元。 一如既往,現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生活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如因長期臥病、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回澳辦理以舊身份證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只要能出示由公立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或社會互助機構發出的文件證明其狀況,亦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此外,符合發放條件但因死亡而未領取現金分享款項的澳門特區居民,其款項可由負責管理遺產的待分割財產管理人申請領取。 二零一四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將於本年七月份開始發放,特區政府本年度將繼續以銀行轉帳方式向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領取退休及撫卹金的人士,以及公共行政部門人員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同時,亦會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另外,本年度仍會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有關諮詢及協助服務,該中心將運作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表一
歷年現金分享計劃每人獲發放的金額(澳門幣) 附表二
歷年現金分享計劃的受惠人數及發放金額 *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