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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明起諮詢六十日 計劃屬補充措施與公屋私樓構建四層供應面


因應社會對"澳人澳地"訴求,特區政府去年已委託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澳門理工學院開展研究並公佈報告。經深入分析,為便利推進工作,跨部門工作小組建議將之命名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並於明(10)日起至7月8日,開展為期60日的公眾諮詢。計劃構思為補充措施,面向超出經濟房屋收入上限,但又沒有能力購買私人樓宇的本地居民;以及有能力購買經濟房屋,但希望提升居住環境卻無力追上私人樓宇售價升幅的本地居民。長遠將與公共房屋(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私人樓宇形成四層房屋供應環境,讓居民依據自身經濟能力選擇置業途徑。 鑑於"澳人澳地"是俗稱,在宏觀概念上,公共房屋已屬"澳人澳地"所涵蓋範圍,工作小組在上述研究基礎上,針對其可行性分析、受惠對象、資格、收入及資產限制、出售方式、轉售及其他限制、單位面積及定價、援助措施等提出多項建議,推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及開展公眾諮詢。 綜合學術研究、民意調查及法律經濟等層面分析,若實施"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將在經濟房屋和私人樓宇之間承擔功能補充角色,是補充措施;長遠將與公共房屋(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私人樓宇形成四層房屋供應環境,讓居民依據自身經濟能力選擇置業途徑。 計劃與公屋功能互補同時資源競逐 需要強調的是,實施計劃將無可避免地與公共房屋形成一種功能互補、資源競逐的關係。因計劃面向對象是有一定經濟能力的本澳居民,和部份經屋對象重疊;與此同時,本澳土地資源緊缺,計劃亦需與公屋爭奪土地資源,大專院校研究報告內已提出社會必須思考如何公平配置公共資源。 本澳受土地資源制約,在住屋問題,社會一直關注住宅用地資源。目前,政府已宣告二十多幅閒置土地進入批給失效程序,現仍需時間處理相關行政及司法程序;位於林茂塘、氹仔的六幅土地以及漁翁街發電廠現址,目前較具可能性作公共房屋發展用地,合共可提供約4,400個單位;新城土地仍需社會提出寶貴意見,透過綜合社會不同利益群體的多方位思考、價值判斷,明確預留興建公共房屋土地比例。 不論是經濟房屋,還是"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其目的都是協助有需要的居民置業,而非據此社會資源牟利。面對珍貴的公共資源,特區政府在制定任何房屋政策時,必定堅持慎用、善用等原則,優先照顧弱勢群體,按先後緩急合理分配房屋資源,更希望透過科學分析、理性討論、聽取意見,努力尋找共識,共同解決問題。 "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將於5月10日至7月8日展開為期60日的公眾諮詢,將於5月18日、6月1日及15日下午三時於房屋局會議室舉行公眾諮詢會,歡迎巿民踴躍參與。公眾亦可於諮詢期內透過郵寄(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傳真(2830 5909)、電郵(info@ihm.gov.mo)、網頁(http://www.ihm.gov.mo)提供意見或建議。 "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中、葡文諮詢文本可於房屋局索取,以及於房屋局網頁下載(http://www.ihm.gov.mo)。詳情請致電2859 487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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