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報今日刊登公告,就發出200個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經營執照展開公開競投程序。投標書遞交日期由即日起至5月29日下午6時正,5月31日上午10時於澳門理工學院街理工體育場館舉行開標會議。 是次的士執照公開競投根據第7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而展開,由交通事務局負責,將批出200個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經營執照,有關執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最長8年,且不得轉讓及不得延期。執照持有人須使用四座位車輛(不包括駕駛員座位),且該車輛的汽缸容積須等於或超過兩公升(2,000c.c.),並須符合歐盟四(IV)期或更嚴謹的汽車廢氣排放標準。 凡持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在本澳有居留權的自然人,倘聲明完全履行「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競投案卷所定的條件,均可參與是次競投,並可以個人或聯名形式參與,每一競投人僅可參與競投一個執照,且僅可提交一份投標書。是次公開競投的執照底價為澳門幣20萬元,另須附加執照單價的10%作為印花稅。競投人參與競投時,須繳付保證金澳門幣5萬元,以保證準確且依時履行因提交投標書而須承擔的義務,有關的保證金可選擇以現金或銀行本票形式提供,本票抬頭註明收款人為交通事務局,提交地點為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字樓),提交時間為公佈日起至截標日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早上9時至下午6時。 執照分四批發給承投人 5月底理工體育館開標 是次公開競投的執照,將按照執照單價的排名次序分批發給,並將在判給通知內指明發給執照的日期。第一批執照(排名1-50)的預計發給執照的期限為8月;第二批(排名51-100)為9月;第三批(排名101-150)為10月;最後第四批(排名151-200)為11月。 投標書遞交日期由即日起至5月29日下午6時正,投標書須包括以下文件:1.投標書正本;2.競投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3.已提交保證金的證明文件正本。倘投標書由競投人的合法受權人簽署,投標書內尚包括授權書正本或認證繕本,以及受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認證繕本。投標書應置放於密封且不透明的信封內,以火漆密封,信封面註明「致:交通事務局/為『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提交投標書」字樣,並寫上競投人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姓名,所有投標書應遞交至交通事務局中華廣場服務專區,並取回投標書收條。交通事務局將於5月31日上午10時假澳門理工學院街理工體育場館就是次公開競投舉行開標會議。競投人有義務參與開標,並須出示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投標書收條。 5月3日解釋會解答競投疑問 有關競投案卷將置於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六樓)以供查閱,查閱時間自公佈日起至截標日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早上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有興趣者亦可於交通事務局網頁(http://www.dsat.gov.mo)查閱及下載競投案卷,或親臨交通事務局3個服務專區索取競投案卷影印本。交通事務局將於5月3日下午3時正,在台山巴坡沙大馬路新城市商業中心三樓何黎婉華庇道演藝劇院舉行解答有關本公開競投疑問的解釋會,凡對競投案卷的內容在解釋上存有疑問,應在解釋會或以書面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出。以書面方式提出疑問者,應在5月8日前提交至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信封面上註明競投名稱(「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執照」公開競投)及「要求解答」字樣,信函內須寫上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交通事務局的解答將於2014年5月15日附於競投案卷以供查閱,且將公佈以便告知利害關係人已有解答並已附於競投案卷。 交通事務局期望,透過是次公開競投方式增發200個的士執照,可更好地回應居民和旅客對的士服務的需要,同時令有意投身的士服務業的人士透過公平公正的方式投得執照,並透過競投文件明確訂定參與競投的資格以及轉讓執照的限制,促使的士執照發揮正確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