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日晚上約八點半,約100多名善豐花園小業主,集結在沙梨頭海邊街善豐花園門口路段。期間有人情緒激動,不理會警方勸止,破壞停車場鐵閘並進入善豐花園;同時亦有人強行佔據馬路,舉起標語高喊口號,令沙梨頭海邊街往提督馬路方向的交通完全癱瘓。 治安警察局即時增派警員到場維持秩序,除作出臨時交通疏導措施外,亦即時勸籲上述人士離開,但不獲理會。 該等人士所進行的集會示威活動沒有依法預告,並且強行霸佔馬路,對作為樞紐的沙梨頭海邊街一帶交通造成嚴重影響,其行為完全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利及公共利益。 在凌晨十二時三十分後至一時,警方先後三次作出通知及命令在場霸佔馬路之人士返回行人路,但不獲理會,治安警察局基於公共利益,並根據第2/93/M號法律採取行動,行動中,警方以加重違令罪拘留五男二女,並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而有關道路的交通亦約於一時四十分恢復正常。 治安警察局在此重申,尊重居民依法表達訴求的權利,但該等權利必需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上行使,警方和社會絶不容許肆意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如有觸犯,必定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