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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嚴格依法監管補習社


為確保學童有良好的學習環境,教青局向來關注補習社的運作,一直嚴格按照第38/98/M號法令(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之發牌及監察制度)的規定,對補習社的設立、發牌、運作、續期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理進行監管。對於日前報章報導的無牌補習社個案,教青局在3月4日接到家長的投訴之後,第一時間派員跟進,發現有兒童在做功課,已即時要求其停止補習服務,並依處罰程序跟進處理。 隨著社會的發展,提供學童托管及接送服務的場所近年有所增加,其中部分場所兼有補習服務。為此,本局近年努力加強相關場所的巡查工作,近三年共巡查了近七十間懷疑存有無牌補習服務的場所,並對確認進行無牌補習服務的三十間場所作出處罰,其餘則因未能取得其提供補習服務的確實證據而歸檔。鑑於現行法規僅監管補習社,教青局自去年起正積極修訂"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執照發出和監察制度"的法規,新修訂的法規建議把托管中心及接送中心納入監管的範圍,以更充分地保障學童的權益。 本局重申,對於已取得執照或作登記的補習社,除繼續在每年執照續期時作巡查外,本局亦會作不定期的檢查,對有不良紀錄的補習社更會增加複檢。若在巡查過程中發現有違規情況,會即時要求修正和跟進,甚至展開獨立的調查程序,以確保有關情況得以糾正。 考慮到現行法規對無牌補習社從事補習活動的罰款相對較輕(澳門幣3,000元至15,000元),教青局在新修訂的相關法規中,已建議對有關行為採用定額罰款處理,對屢犯者則會進一步加重罰款,以便加強處罰及監管的力度。 另外,教青局多年前已將本澳依法設立的補習社以及正在申請登記中的補習社名單及詳細資料上載至所屬網頁(http://portal.dsej.gov.mo),教育暨青年局在此呼籲家長在為子女報名參與補習前查閱該補習社是否合法,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未來,教青局亦會因應社會的發展需要,以及補習行業的運作情況,加強及進一步完善巡查機制,強化對補習社的監管與巡查工作,使本澳補習社能更適合社會的需要及更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