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期多戶型經濟房屋申請將於本月17日結束,房屋局呼籲申請者,宜儘快於辦公時間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避免集中在最後限期遞交,因而增加輪候時間。 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人的形式提出,而申請人必須是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家團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1人家團每月收入下限為澳門幣7,820元、上限為澳門幣29,700元、資產淨值上限為澳門幣896,200元;2人或以上家團每月收入下限為澳門幣12,210元、上限為澳門幣59,300元、資產淨值上限為1,792,400元。 遞交申請表時,須出示家團每一成員的身份證正本,以便由晶片讀取個人資料,倘有需要則需提交殘疾證明;同時,亦須填寫申報收入及資產之金額,申請人可申報前一個月的收入又或前12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收入限額計算包括月薪、退休金、養老金、殘疾金、花紅、雙糧、贍養費,以及佣金、各項津貼如房屋津貼、超時津貼等,但暫無需提交收入證明;到分組抽號排序後,獲甄選的人士才需提交。 資產淨值是指澳門境內、外的資產,包括住宅、商業及工業之物業、停車位,證券及金額超過澳門幣5,000元的銀行帳戶、現金、黃金、紙黃金、珠寶、的士牌等。 房屋局呼籲申請者應先仔細閱讀有關申請須知,以及參考申請表範例,倘於遞交申請表時即時發現文件不全,房屋局將即時發出補交文件的收條,申請人須在指定日期前來補交;倘在審查文件時發現文件不全,房屋局將通過信函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時限內前來補交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