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提醒各准照持有人須於本月28日(本週五)或之前辦理由民署發出之2014年度各類准照續期申請,逾期者須繳交相應之附加費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倘逾期超越九十天,有關准照將被註銷。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到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的民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之續期手續:
• 伴犬或寵物犬准照
• 零售活家禽場所准照
• 零售寵物場所准照
• 零售新鮮、冰鮮或急凍肉類場所准照
• 零售蔬菜場所准照
• 零售漁獲場所准照
• 競賽動物准照
• 其他動物的准照-馬、騾或驢
• 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年度准照
• 小販准照
• 宣傳及廣告物品准照
• 度量衡器具檢定許可
• 車輛上的廣告准照
• 長期佔用公地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此外,公眾亦可選擇到民政總署轄下的服務中心辦理。市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民政總署的資訊,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2845 1515、或民政總署市民服務熱線2833 7676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 http://www.csraem.gov.mo 或民政總署網頁 http://www.iacm.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