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將於下月一日起正式生效,為讓公眾更好地了解該法律的主要內容,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於下周三(2月26日)下午3時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5樓多功能廳舉行新《土地法》公眾說明會,有興趣的市民可於本周五至下周二(2月21日至25日)的辦公時間內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8590-3800報名留座,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隨着社會的急速發展,沿用了三十多年的《土地法》已不能配合本澳的發展需要,為此,立法會去年通過新《土地法》,並將於今年3月1日與《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同步實施。新法強調嚴謹與明確,包括完善土地的批給制度,提高批給程序的透明度,修訂土地溢價金的訂定標準,加強對土地利用的監察和對逾期利用的處罰,遏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等。 新《土地法》確立對國有土地的管理須遵守的管理原則,尤其在土地的使用及利用方面,須遵守九大原則,包括:一, 可持續發展原則;二,切實有效利用土地原則;三, 監察原則;四, 公衆知情原則;五, 平等取得土地原則;六, 保護原則;七, 規劃約束原則;八, 土地法律狀況公開原則;九, 法律安定性原則。這些原則把土地管理、社會發展、民生需求與科學論證互相結合,全面構建出土地管理的完善體系。 為讓公眾更好地了解該法律的主要內容,土地工務運輸局將於本月26日下午3時於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電力公司對面)5樓多功能廳舉行新《土地法》公眾說明會,並即場解答與會者提問,歡迎有興趣的市民報名出席。有興趣的市民需於本月21日至25日的辦公時間內(09:00-17:45)致電工務局服務中心:8590-3800報名留座,座位有限,先到先得,報名時需提供姓名及聯絡電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