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由上月17日起開展《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諮詢工作,並於今日(2月16日)假澳門藝術博物館演講廳舉辦公眾諮詢會,向不同團體和居民介紹文本內容,藉此進一步收集社會對相關建議方案的意見及建議。
特區政府近年將改善空氣質素列為重點環保施政工作之一,並根據《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工作計劃,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從改善移動空氣污染源(主要為機動車輛尾氣)及固定空氣污染源(工商業場所和設備排放的廢氣)兩方面著手。其中,針對移動空氣污染源方面,將陸續採取多項政策和措施控制機動車輛尾氣的排放。而對於固定空氣污染源方面,考慮到相關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專門管制的法律仍處於空白,故有需要從法制層面更好地保障環境質素和居民健康。
與此同時,為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2008-2020年) 》和粵港澳《共建優質生活圈專項規劃》中有關區域大氣污染控制工作與減排策略,共同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實現區域大氣環境污染聯防聯治的目標,以及配合未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出台和實施。有見及此,環境保護局於早前委託專業顧問機構,開展「澳門重大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研究」,對澳門的重點固定空氣污染源,包括化工與製藥業、工商業鍋爐、水泥工業、儲油庫、發電廠、廢棄物焚化爐及污水處理廠等工商業場所進行調研,並提出了有關場所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污染控制策略之建議。局方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澳門的實際情況和外地經驗,制訂了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的建議方案,並完成有關諮詢文本。
是次諮詢文本提出關於固定空氣污染源的排放標準、設施管理規範、監察機制、罰則、監察實體和過渡規定等建議方案,以及相關建議的配套措施。根據科學分析,若實施有關建議的排放標準及監管方案,每年可減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顆粒物的排放量分別約64%、24% 及39%,有助改善本澳的空氣質素。
為提高施政透明度,讓社會進一步了解特區政府在改善空氣污染方面的政策構想,環境保護局自上月17日開始就《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諮詢文本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公開諮詢,在過去一個月間已先後針對不同對象舉行多場諮詢會,分別向環境諮詢委員會、相關業界和政府部門介紹及徵集意見,以了解他們對建議方案,以至整體政策措施的想法和意見。環境保護局並於今日(2月16日)下午三時假澳門藝術博物館演講廳舉行公眾諮詢會,向與會者介紹諮詢文本的內容,並聽取相關團體及居民的意見和建議。
有關諮詢文本已上載至環境保護局網頁(www.dspa.gov.mo),亦可到環境保護局、政府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如有任何意見及建議,請於2014年3月17日或之前,透過郵寄(澳門宋玉生廣場393至437號皇朝廣場十樓環境保護局)、電郵(air@dspa.gov.mo)或傳真(2872 5129)等方式向環境保護局發表意見。此外,如公眾對是次諮詢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環境保護局環保熱線(2876 2626)查詢。
諮詢期屆滿後,環境保護局將對收集的意見進行整合和分析,提出最終建議方案和跟進後續立法工作,以逐步落實相關環保政策和《澳門環境保護規劃(2010-2020)》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