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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大道兩售假男失手被擒 送檢察院法辦


澳門海關與治安警察局於春節期間聯手加強巡查,應對市面人流高峰,保障市民及大量遊客的安全購物,再次成功聯手打擊街頭售假騙案。於二月三日,警員在澳門氹仔區金光大道巡查期間,發現兩名男子不斷向附近途人兜售手錶,滋擾途人,隨即上前截查,在兩人身上發現藏有六隻懷疑侵權假冒手錶,其後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跟進調查。經初步調查發現兩名男子以旅客身份來澳作案,其所販賣的手錶亦為假貨,海關將會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件發生於二月三日下午,治安警察局海島警務廳行動暨情報科副警長身先士卒,在新年期間帶領警區後備人員上街加強巡邏,執行反罪惡行動時,當巡經氹仔區金光大道行人專用區,發現兩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在該區不斷滋擾途人,並向途人兜售手錶。警員隨即將兩名男子截停,作出身份調查並邀請其返回警區協助調查,透過快速聯審機制,當即轉交海關知識產權廳偵查人員繼續作進一步調查。調查期間兩名嫌犯均稱以旅客身份,在氹仔金光大道酒店區附近售賣假冒商標的手錶。其後在兩名嫌犯身上合共搜出六隻假冒手錶,當中包括標示為:「PATEK PHILIPPE」和「JAEGER-LECOULTRE」之手錶各兩隻,「IWC」及「CARTIER」之手錶各一隻,另外標示有「GUCCI」皮帶一條,嫌犯亦聲稱為假貨。上述物品經核實,其品牌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而經有關品牌權利人代表初步鑑定該批物品皆為假冒貨品。 兩名男嫌犯分別姓周及姓姜,年齡為四十歲及四十五歲,均為非本地居民。有意圖及有計劃地將預先購買的假冒手錶向遊客兜售圖利,所攜帶到澳門的假冒手錶,皆購自外地,聲稱購入價格為每隻人民幣三百至四百元不等,並準備以每五隻百元至六百元人民幣出售。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兩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罰金。 春節期間,大量遊客進入澳門觀光旅遊,澳門海關聯同治安警察局加強在全澳各區進行巡查,以保障市民及旅客的購物安全。而氹仔金光大道酒店娛樂區不斷發展,人流也不斷增加,逐漸成為澳門新的地標,透過本次案件發現近期有不法分子將售賣冒牌物品活動從澳門半島轉移至氹仔金光大道酒店區,澳門海關除與治安警察局靈活調動人員加強執法,作出相應部署,打擊侵權行為外,在新春期間亦聯同經濟局稽查人員巡查專門接待旅行團售賣手信的商店,以保障各消費者權益。在此,海關呼籲市民及各界人士挺身而出,攜手防罪滅罪,為維護平安澳門而共同努力。 市民如發現有侵犯知識產權活動的資料,請即與澳門海關聯絡,電子郵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時舉報熱線,電話: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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