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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赴廣州珠海與粵進行養老保障合作交流


社會保障基金日前赴廣東省拜訪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他相關部門與機構,了解廣東省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及其執行情況,並就兩地社會保障體系的銜接與融合作初步探討。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於上月16及17日率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陳寶雲、社會保障廳廳長楊婉麗、供款事務處處長陳寶儀、基金發放處處長鄺光雄及資訊處處長冼偉棠等一行12人赴廣州及珠海拜訪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辦機構,並與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人員座談,共同就粵澳兩地社會保障制度銜接事宜進行探討。
一行人於16日中午抵達廣州,下午在人社廳工作人員陪同下,先前往大佛寺了解宗教教職人員的參保情況,其後獲安排在廣東迎賓館與人社廳廳長林應武等舉行會議。會上,本基金向粵方代表提出有關粵澳社會保障銜接的6項初擬合作內容,包括:設立由兩地人員組成的專題研究工作小組、深化兩地人員對彼此法規和體系操作的認知和培訓、建立兩地社會保障政策措施資訊通報和互換平台、開展在粵生活人員的便民措施(如協助辦理在生證明及在內地工作證明等)、借鑒社會保障「一卡通」開發應用的實務經驗以及擬定2014年度互訪安排及培訓專案。粵方初步認為建議可行,並同意短期內兩地透過指定電郵信箱進行信息互通,2014年粵澳雙方將再作互訪,期間會對兩地社會保障銜接問題在現行基礎上作進一步探討,期望可就當中的一些問題達成協議。' 考察團翌日上午前往廣州市地稅局,考察社會保險費的具體申報及繳費流程,中午抵達珠海市,參觀珠海市人社局轄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之後考察團一行於中心內與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等進行會談。對於粵澳兩地社保制度的銜接問題,金維剛表示須根據基本法「一國兩制」的原則依法作出研究,而銜接必須在雙方對等並能夠互換的前提下進行。現時,澳門市民最少供款滿5年就能申請提取養老金,相反內地供款年限最少為15年,而且供款金額高於澳門,在研究實施轉移供款時必須解決有關問題。再者,兩地僱主的供款責任不盡相同,如何能達致對等需再作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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