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今(2)日表示,政府可望透過"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更好地取得土地,以建設公共房屋和社會設施,有利於本澳社會和氹仔北區的發展。
政府日前公佈"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以推動氹仔北區的都市化發展。劉仕堯今早列席立法會常設委員會會議後,就傳媒問及"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是否有必要在《城市規劃法》生效前推出,劉仕堯稱,氹仔北區的都市規劃由1995年起已沿用多年,其後多次作出調整,現時是適當的時機推出整治計劃修訂,若盡早實現規劃,可望釋放更多土地資源,增加公屋儲備,提供更多社會設施,加上氹仔北區的交通、環境和治安問題存在已久,社會上有訴求希望盡快清晰氹仔北區的規劃,讓該區有更好的發展方向。
劉仕堯補充,未來政府在實施規劃中收回的土地,會全部用作公共用途,不會批出土地。日後該區有私人的發展計劃,也須符合上述的整治計劃修訂進行。
他重申,新《土地法》、《城市規劃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於3月1日生效,有關的街道準線圖、批則和准照申請,均需嚴格按照相關法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