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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就歐文龍案為特區追回8,000多萬港元


在香港等境外司法、執法機關的配合下,檢察院繼2009年成功追回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及其親屬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存放在香港多個銀行帳戶,合共約3.6億港元的不法存款後;近期,檢察院再成功追回歐文龍在香港餘下的8,000多萬港元的不法資產,並已於本月五日全數存入澳門特區的帳戶。 前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因實施受賄、清洗黑錢和財產來源不明等犯罪,於2008年1月被終審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8年半並充公相關不法資產。 在特區政府和檢察院的努力下,本地司法機關和執法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採取各種可行方法,對歐文龍分散於境外的不法資產展開了凍結及追討工作。儘管相關工作獲得境外司法機關和執法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但礙於彼此的法制不同,在執行上仍有不少障礙需加以克服。 經過多年與香港及境外有關當局的緊密聯繫和協調,檢察院今次再成功追回歐文龍在香港餘下的8,000多萬港元的不法資產,有關款項已於本月五日全數存入澳門特區的帳戶。特區檢察院經過努力履行了自身應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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