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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舉辦“樓宇管理諮詢站”講解樓管仲裁


房屋局今年在社區舉辦第三場"樓宇管理諮詢站",主題為"樓宇管理仲裁知多D",介紹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相關情況,並解答現場市民對樓宇管理之問題,以進一步推廣樓宇管理的重要性。 第三場在社區舉辦的"樓宇管理諮詢站"已於12月3日晚上假營地活動中心舉行,是次主題為"樓宇管理仲裁知多D",現場約35名市民出席,包括經濟房屋及私人樓宇的管理委員會和業主。 房屋局先講解現時樓宇管理仲裁中心相關情況,隨後解答現場市民對樓宇管理之問題。會上,有市民認為現時樓宇管理仲裁中心不受理範圍是目前樓宇管理中較常發生的問題,這未能協助市民處理樓宇糾紛。另有市民反映仲裁中心必須雙方自願接受仲裁,並需雙方簽署保密協議,有一方反對便不可以進行仲裁。房屋局回應指出仲裁中心是提供法律途徑處理爭議外的另一種方式,目前仲裁不受理的範圍,主要是私人之間的爭議,並非樓宇共同部分的爭議;同時,處理爭議須要當事人陳述更為具體的請求及提供具體證據,期望市民予以理解及配合。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是根據2011年4月4日第66/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仲裁中心的職能為透過調解、仲裁方式,促進解決在澳門發生的樓宇管理爭議,仲裁裁決與初級法院作出的判決具有同等的執行效力。仲裁中心仲裁委員會委員由政府人員、法律人士、社團及業界等社會各界別人士組成。 房屋局為持續推廣樓宇管理的重要性,於2015年1月3日下午3時至5時在台山活動中心將繼續舉辦"樓宇管理諮詢站",當日除講解"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程序"外,還會介紹《樓宇管理資助計劃規章》修改後的內容及申請手續,歡迎市民出席。房屋局希望透過不同類型的活動及社區推廣工作,鼓勵業主履行自身的樓宇管理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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