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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跟進一宗懷疑組織胺中毒事件


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於十一月二十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組織胺中毒事件,即時派員前往出售相關食品的場所進行衛生調查,並要求負責人提供相關來貨單據。食安中心會繼續了解最新情況及跟進事件。
根據通報,兩名市民從本澳一所凍肉店購買一款急凍真空包裝吞拿魚肉,於十一月十九日下午自行在家中進行約三小時室溫解凍處理,並作為刺身(魚生)食用,兩人共餐後陸續出現身體不適症狀。民署接報後派員前往出售相關食品的場所進行衛生調查,了解貯存環境及溫度條件,並抽取食品樣本檢驗。同時,要求場所出示有關來貨單據,了解產品的來源,並提醒負責人必須注意食品的貯存溫度及環境衛生、加強食品衛生管理,避免出售懷疑有問題食品,場所負責人亦已自願停售相關懷疑食品。
為減低食品安全風險,食品安全中心呼籲市民,應向可靠及衛生的店舖購買魚類,購買後儘快以適當的溫度貯存,如冰鮮魚類應貯存在攝氏四度或以下、冷凍魚類則貯存在攝氏零下十八度或以下;要留心食品的解凍條件,避免把生冷食品置放於室溫下超過兩小時。另外,由於進食生冷食品具潛在風險,高風險人士如長者、幼童、孕婦和免疫力較弱的人,盡量避免進食未經煮熟的食品,如刺身、生蠔和生蛋等。如對食品衛生狀況及質量有疑慮,應停止購買或食用。另外,亦呼籲業界必須向信譽良好的供應商購入食品,並置於適當的溫度及環境下展示及貯存,亦要適時檢查食品的衛生質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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