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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


醫務委員會於今日(10月17日)召開全體會議,會議由醫務委員會李展潤主席主持,共有36名委員出席。是次會議主要繼續討論《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在會後,醫務委員會會見了傳媒,總結委員會至今的階段性的成果。 已基本完成討論《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法案內容
李展潤主席表示,委員會自去年8月成立至今已逾1年多的時間,委員會在期間共舉行了70次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會議,其中包括11場業界諮詢會議,共收到57份醫療業界團體就《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提交的書面意見。委員會已基本完成討論《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法案內容,稍後將整理成意見書,將送交衛生局法律部門完成制度草案,由於涉及內容非常多,各委員已盡努力加緊進度,冀爭取在今年年底將有關法案提交予法務部門跟進及研究,以便儘早開展提案的程序。 建議設15個專業註冊類別新增中藥師及營養師專業
委員會建議設15個醫療專業人員專業註冊類別,包括:醫生、中醫生、脊醫、牙科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藥房技術助理。這個分類是在現行法令訂定的類別基礎上,對專業名稱作出調整,以便與國際接軌;此外亦新增了中藥師和營養師兩個專業類別。委員會特別指出,為方便日後因應社會發展需求,在有關制度法案中,將預留空間,加入新的類別。至於在醫生及護士兩個專業,亦將會設有專科註冊,而護士方面,因考慮到本澳護士人力資源短缺,並參考了鄰近地區及一些國家的註冊制度,新增了登記護士,讓一些不具有護理學學士學位的護理課程畢業生,投入護理服務行業,以舒緩護理人員緊絀的問題。 執業准照分5種有效期分為14日至3年不等
在醫療專業人員執業准照的分類方面,建議針對本澳居民、非本澳居民、參與短期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不同的適用對象,分為5種,包括:完全執業准照、臨時執業准照、短期執業准照、有限度執業准照、專科執業准照。上述准照有效期介乎於14日至3年不等,例如完全執業准照的對象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為期3年,符合持續專業發展(CDP)學分要求者可申請續期;至於短期執業准照,主要讓非澳門居民的醫療業專人員來澳進行短期臨床教學、研究、緊急救援等,准照有效期為14日至45日不等。 設專業資格認可和註冊制度專業資格認可設筆試和臨床考試
委員會亦深入討論了各專業範疇醫療專業人員的專業資格認可登記程序和執業註冊程序。委員會建議,為確保醫療專業服務水平,保障居民健康,必須設定資格審查、筆試和臨床操作考試,成績及格者方獲臨時登記及獲發臨時執業准照,完成實習評核期後,可獲發專業資格證明及進行正式登記的申請。另外,委員會建議設立專責的部門或委員會,負責各類別專業資格認可的申請及登記工作。至於執業註冊程序方面,醫療專業人員須在取得專業資格證明後,向衛生局有權限實體申請,並附同所需文件,包括執業場所資料。通過審查,方獲發執業准照。 現時已註冊或在衛生局任職的醫療專業人員可順利過渡
過渡安排方面,現已根據第84/90/M號法令及第58/90/M號法令持有執業准照的醫療專業人員可順利過渡。但新法律生效以後,不再發出中醫師、針灸師、按摩師、牙科醫師、治療師 (足病診療)、治療師 (運動醫學)的執業准照。至於在新法律生效前因個人原因而中止、取消執業准照人士,給予緩衝期,在新法例生效後的12個月內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另外,對於現職衛生局醫療專業人員,將直接授予專業資格證書及註冊,並領取執業准照,而離職或退休的醫療專業人員,將給予緩衝期,在新法例生效後的十二個月內辦理相關的申請手續。 初步就學歷審查、職業道德、專業資格考試及實習評核期進行討論
委員會已初步制定各個專業類別的學歷審查準則,分別是專業學歷等級、課程的核心科目、學習時數及實習時數要求。有關準則將交予未來有權限的專責部門或委員會進一步訂定。此外,亦已初步制定了職業道德守則、各專業類別的執業範圍及持續專業發展(CPD)具體規範,稍後將繼續進行討論。在此補充,委員會取得一致共識,新法律頒布以後,所有的醫療專業人員必須符合持續專業發展(CPD)學分要求,方可獲執業准照續期。 出席是次會議的還有醫務委員會陳亦立副主席、梁佩珊秘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伍秉賢顧問,而出席的委員包括:陳惟蒨、陳泰業、莫蕙、劉良、王一濤、陳錦鳴、容永恩、歐安利、潘志明、余建棟、周美嫦、陳志成、鄭成業、張錦開、張麗瑪、張振榮、張海瑞、蔡炳祥、曹國希、何舜發、葉炳基、龔樹根、郭昌能、劉弋雲、柳蘊瑜、李雪齡、李偉成、陳良、呂錫照、馬偉龍、施綺華、吳毅、彭貴平及田潔冰,另外還有吳在權、張旭明、馬敏燕及夏利樂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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