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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交通安全行動


針對學童在道路上安全之情況,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在開學初期展開專門檢控行動,安排前線巡邏警員及交通輔導員於學校上下課期間進行指揮交通及檢控違規情況,藉著以行動加強駕駛者及家長對學童的交通安全意識。今日早上,兩局在林茂海邊大馬路一帶,針對行人違規過馬路、駕駛者不讓行人、對電單車違規乘搭六歲以下的小童以及輕型汽車前座乘搭十二歲以下小童的駕駛者進行檢控行動。 根據數據顯示,在2013年對違規橫過馬路之行人共發出1,324宗檢控,當中1月至8月佔18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則有1,582宗檢控,違規情況大多是行人不使用行人天橋或隧道等過路設施,攀越路沿圍欄或穿過車行道中央分道帶、又或不遵守交通燈訊號的人行橫道上通過馬路;另一方面,2013年共發生15,077宗交通意外,當中1月至8月佔9,827宗,涉及行人的佔441宗,而在2014年1月至8月,則有10,336宗,涉及行人的佔500宗,數字顯示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仍有待提升。往後,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和檢控工作,減少交通意外的發生。根據《道路交通法》,若在汽車前座運載未滿十二歲的兒童,駕駛者將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元,以及在摩托車運載未滿六歲的乘客,違者將會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如重型摩托車、輕型摩托車或兩輪腳踏車的駕駛員運載可影響駕駛、對人或物構成危險,又或影響交通的物品,違者將會被科處罰款澳門幣600元。 呼籲學童及家長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是帶同學童時更應以身作則,過馬路時應使用斑馬線或其他行人設施,以教導子女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同時與教學團體保持密切溝通,並在學校舉辦交通安全講座。治安警察局亦會配合已投入使用的超速監察系統,繼續檢控其他違規行為,包括打擊超速駕駛、衝紅燈等嚴重違規行為。最後,提醒由九月十日起,居民可以在治安警察局網頁上的短訊通知登記系統作出自願登記,登記後將會收到所有被檢控的交通違例手提電話短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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