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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持續對食品零售商進行食安巡查 呼籲關注食品衛生

民署派員協助本澳低窪地區商戶銷毁受水浸或停電影響而變質的食品

自“天鴿”風災後,民政總署持續對本澳超市、士多等食品零售點進行食安巡查工作,至今已按受災影響程度,分階段派員協助本澳位處低窪地區之食品零售商戶銷毁受水浸或停電影響而變質的食品。民署並呼籲商戶,有責任分類及包好廢棄食品,在指定地點棄置垃圾,切勿將廢棄食品直接棄置於街道,以防市民撿拾或誤食。

民署食安中心持續跟進本澳超市、士多等食品零售商戶之廢棄食品處理工作,由風災翌日至今已即時透過食品預警系統,提醒本澳食品供應商及零售商必須確保售賣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之食品。根據各區受災影響程度,分階段派員完成筷子基、沙梨頭、內港、下環及路氹部份低窪地區之商戶食安巡查,協助其分類處理及銷毁受水浸或停電影響之變質食品。

巡查期間,食安中心人員發現部分商戶把受影響之貨品直接堆置在店舖外,有市民從中撿拾,食安中心人員亦勸阻市民不應撿拾存有食用風險之廢棄食品。現時,本澳食品及食水供應充足,垃圾站亦已回復正常運作,食安中心呼籲,未完成處理廢棄食品的商戶須妥善分類包好廢棄食品,並到指定地點棄置,切勿將廢棄食品直接棄置於街道,以防再有市民撿拾或誤食。食安中心並開展對本澳市面的罐頭食品及預包裝飲料等進行抽檢工作,以保障食品安全。

食安中心強調,受停電或水浸影響或被棄置於街道的食品存有食用風險,對市民健康構成威脅,絕不適宜供人食用。任何人士如繼續加工、供應及出售廢棄、腐敗或變質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可觸犯《食品安全法》,當局會就相關行為進行檢控,若構成違法最高可被罰款六十萬元或最高監禁五年;市民如發現有關行為,可致電民署食安專線2833 8181舉報。

市民及業界可登入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或食安資訊流動應用程式(App)附設的“停電或水浸期間之食品安全”專頁,瀏覽各項風災後須注意之食安資訊,包括《水浸後廚房用具和餐具、設備、食品製作區、食品貯存區及用餐區的清潔消毒》及《停電及水浸後之食品安全衛生:常見問題集》等,透過簡明扼要的圖文內容,重點認識各項受水浸或停電影響之食品處理及設施設備維護方法,以便採取適當的善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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