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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察局截獲噪音電單車

被截獲的重型車輛

於2015年6月28日上午10點,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於執行職務期間,在路環發現八輛重型電單車行駛時發出噪音,故將有關車輛帶返交通廳作進一步處理。 經治安警察局檢驗後,發現其中六輛重型電單車所發出的噪音超出法定許可規定,遂對上述車輛駕駛者作出檢控,並通知有關人士對被檢控車輛進行維修,及後需前往交通事務局驗車中心接受檢驗。 治安警察局重申,將持續打擊任何於公共道路上的違規及違法行為,以維護市民及道路使用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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