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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 交通客票之炒賣 ” 案

涉案船票

澳門海關關員在澳門外港碼頭,查獲兩名人士(一男一女) 涉嫌觸犯「交通客票之炒賣」罪,其中一名人士更涉嫌觸犯「使用及佔有他人證件」及「非法再入境」罪,海關人員故將兩人送交檢察院處理。 於本月七日下午約六時五十分,值勤海關關員在外港碼頭地下大堂發現一名男子向他人兜售船票,於是將該名男子扣查,調查期間海關關員在該男子身上發現12張往港船票及4張往港船票換票券,該男子向海關人員表示,有關之船票在澳門外港某娛樂場認識之一名男子以每張港幣一百三十元售給他的,其本人意圖以每張約港幣一百六十元出售給其他旅客。 另外,於本月八日約晚上八時三十分,海關人員在澳門外港碼頭二樓票房附近,查獲一名女子,海關關員在其身上搜出13張往港船票換票券,經調查後,該女子承認其為被治安警察局禁止入境本澳人士,並於上年十二月中旬使用他人之往來港澳通行證從關閘入境澳門,案發時正想以大約每張港幣一百四十元出售有關之船票換票劵,而上述13張船票換票劵是其本人在路氹某娛樂場向其他賭客以每張港幣一百元購買的。 由於二人違反本澳有關法律,海關對二人作出起訴,並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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