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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警絕不姑息違法違紀行為(更正版)


就治安警察局人員因涉嫌觸犯偽造出勤紀錄一事,治安警察局回應如下: 涉案警長任職於警察學校,1985年入職,因涉嫌偽造出勤紀錄,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偽造文件罪,而被廉政公署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一事,治安警察局在接獲通報後,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工作。 目前,該名警長之案件除被移送司法機關外,治安警察局亦已展開紀律程序。事發後,治安警察局已責成轄下各單位加強對人員的監督,並作出嚴正訓示,以及檢討出勤管理及監督機制以堵塞漏洞。 治安警察局一直重視警務人員的紀律操守,倘證實有人員作出違法違紀行為,必定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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